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技术文章

消防气体顶压设备的有效容积有明确规定吗

2024/04/30

消防气体顶压设备的有效容积有明确规定吗

  消防气体顶压设备用于在建筑物消防供水系统中代替高位水箱以满足10分钟消防初期用水量,适用于宾馆、酒店、娱乐场所、仓库、住宅、机场、地震区建筑、隐蔽工程和因建筑艺术等要求不宜设置高位水箱的建筑,具有投资省,建设周期短,施工安装简便,便于实现自动控制等优点,是理想的大型应急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消防气体顶压设备的气压罐有效容积是决定设备能提供多少消防初期用水量的关键。

  首先,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顶压有效容积是有明确规定的。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中指出“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规定可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时,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应按系统zui不利处4只喷头在zui低工作压力下的5min用水量确定。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设置的气压供水设备,应同时满足配水管道的充水要求。”

从上一条文规定可以看出,对于一些建筑高度不高的民用建筑,或者屋顶无法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工业建筑,是允许采用消防气体顶压设备代替高位消防水箱的。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规定,消防水泵在机械应急情况下应确保在报警后5min内正常工作。并且规定了消防气体顶压设备的有效容积按zui不利处4只喷头在zui低工作压力下的5min用水量计算。

  但是对于消火栓系统,消防气体顶压设备的有效容积没有明确规定。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实施指南》第6.1.9条指出不能用气体顶压设备代替高位消防水箱。但也有观点认为,消火栓系统可采用气体顶压设备,其有效容积应按2支消防水枪5min用水量确定。

  上海喜之泉泵阀有限公司公司主营气体顶压消防设备、无负压供水设备、箱泵一体化供水设备、气体顶压给水设备等等,厂家直销,价格优惠,我们会根据泵房实际情况,为您提供完善的选型和设计一体化服务。